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5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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