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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书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已全部托管的内部职工股,按现行规定,从本次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三、该公司原定向募集的内部职工股已超过向社会公开发行部分的10%,本次发行不再配售公司职工股。

四、该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在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前,暂不上市交易。

五、股票公开发行前,地方政府和主承销商店将股票发行具体方案报送我会,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股票发行过程中,主承销商应将发行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并于发行结束后15日内向我会送交发行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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