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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务院国发[1986]50号件,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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