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对总后军需工厂外迁后有关征税问题的批复

承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承地税三发〔1995〕24号《关于总后军需工厂外迁后不再按工矿区管理的请示》收悉。鉴于总后3540工厂、3532工厂、3544工厂和3524工厂外迁后,其原所在地已达不到工矿区标准,经研究,同意对上述企业原所在地不再按工矿区进行管理,从1996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995年9月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