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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省体改委关于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批转省体改委关于 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发〔1999〕72号1999年7月11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企业:

省政府同意省体改委关于《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意见


(省体改委 1999年5月7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实现“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现对1999年我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改革,要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贯彻执行《甘肃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甘政办发〔1998〕71号)和《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和深化改革三年总体纲要》(省委办发〔1998〕25号)。总的目标是:“到2000年,努力使75%左右的国有大中型骨干工业企业初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的任务是,全面落实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争取年内有一半左右的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共242户,其中,中央部属企业57户,地方企业185户。地方企业中,省属企业96户,地县属企业89户。根据省政府的安排,1998年对185户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规划。到去年底,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依据《 公司法》进行了改制、改组的有68户,占36.7%。今年安排27户左右的企业进行公司改制,改制面达到50%。

(二)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三改一加强”,转换经营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规范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多元投资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管理制度、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改制的基础上推进改组、加快改造、加强管理,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三)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扶优扶强。通过制度创新,加快国有资本结构战略调整和资产重组,重点扶持一批优势大企业和集团更快发展,壮大规模,提高效益,带动一批困难企业扭亏脱困,增强地方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

二、主要内容

(一)地方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整体或主体已改为公司制的,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完善改制,规范运作,加快发展,提高效益。

1、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出资人制度,明确出资人的责权利,探索企业自补资本金和出资者增补资本金的机制。加强出资人的监管职能,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的具体内容,探索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做法。

2、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法人财产制度,落实法人财产权。完善公司内部投资决策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寻求增量投入,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加快流动资产周转,努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本运营效益。

3、依据《 公司法》和《甘肃省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公司经理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划分公司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不同责任,科学分工,相互制衡,有效运作。继续探索出资人监督和公司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具体形式。

4、集团型公司要建立以资产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理顺内部产权关系,明确划分母子公司的责权利,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公司,要切实履行好投资主体的职能,依产权关系加强对所投资公司的监管和考核。

5、进一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和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强化市场开拓、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机制。

6、继续推进配套改革,积极参加国家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等政策性保险,搞好房改,进一步探索剥离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有效形式,逐步改变企业办社会的状况。

7、进一步建立适应公司制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二)列入1999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计划,拟实行公司改制的企业,工作重点是选定形式,多元投资,依法改制,规范运作。

1、企业与主管部门商议实行公司改制的思路,寻找多元投资主体。除国家规定必须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外,都要实行多个投资主体的公司形式。可以探索与外商、外地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嫁接改制,内部职工入股改制,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参与的技术入股改制,优势企业和已上市公司带动的购并改制,多种形式发行投票的上市改制。

2、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改制的方案。方案应包括企业概况、资产状况,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目标,企业改制的有利条件及不利因素,企业改制形式,企业改制后的投资主体及各自的责权利,企业依据市场经济和公司制要求的内部机构设置,企业改制后的效益预测,以及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3、方案制定后,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批复实施。有内部职工入股的,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公司设立时,要按《 公司法》和省上现有规定办理手续。

4、改制实施过程中,要依据《 公司法》、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改制方案,规范运作。

三、研究制订配套措施

企业进行公司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涉及到经济体制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各方面的配套改革,认真研究制订有关配套措施,为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制。

(二)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者管理和考核办法,把对经营者的任命和市场选择结合起来,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探索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风险抵押制相结合的具体做法。

(四)继续探索企业增资减债的措施,努力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负债率。

(五)落实养老、失业、医疗、房改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措施,发展劳动力市场,做好保险金发放和再就业工作。

(六)采取措施,逐步将企业所办学校、医院、托儿所等社会事业单位同企业分离,努力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七)根据企业改制改组后新的财产组织形式,进一步调整并规范有关的统计口径和渠道。

省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改制中遇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采取配套改革的具体措施。各地、州、市应当加大企业外部配套改革的力度,大胆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方法

(一)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由省体改委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由各地行署、州、市政府或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工负责。

(二)各地行署、州、市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制订并完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方案,一户一户地调查摸底,逐户拿出改制意见,抓好落实。各地、州、市体改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全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由省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就有关难点问题调研,商议解决办法。

(四)各地行署、州、市政府和省企业主管部门,年底要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份报省体改委。

附件:1、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已改为公司制的企业名单

2、1999年度甘肃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列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计划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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