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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对自治区南疆煤电公司工业企业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决算的批复》的通知

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工字(1994) 70号《对自治区南疆煤电公司工业企业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决算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转所属知照。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工字(1994) 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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