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
北京市成人教育局:
你局京成教高字(1995)第025号来文收悉。现就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问题,重申如下:
一、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二、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请遵照执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1995年7月31日
评论(0)
北京市成人教育局:
你局京成教高字(1995)第025号来文收悉。现就党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问题,重申如下:
一、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二、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请遵照执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199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