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