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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广告法》生效前发生的违法广告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琼工商函〔1995〕12号件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由于该法未对溯及力问题作出规定,故仅适用于调整1995年2月1日(含该日)以后发生的 广告法律关系,而不适用于调整此前发生的 广告法律关系。因此,你局于1995年1月立案查处的广告违法案件,应适用《 广告管理条例》。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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