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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尼发达飞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印尼发达飞航空公司开通雅加达至广州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3]62号)转发给你们。由于中印两国政府于2001年11月7日在雅加达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尚未生效,对其通航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我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附件:关于印尼发达飞航空公司开通雅加达至广州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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