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94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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