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14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635户、会计师事务所135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90.81亿元。(财政部组织全国专员办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另行发布)
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选择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检查:一是33个财政厅(局)选择辖区内有代表性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和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反映医药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二是针对交通行业财政资金投入量大、补贴对象范围广等特点,36个财政厅(局)选择市内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公共汽车)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职工薪酬分配、票价形成机制、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并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监督开展情况。三是围绕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绩效评价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四是围绕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按照“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各地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内容,并继续推进和完善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缴纳税款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少数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其中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资产、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虚构交易、虚列成本费用、资产核算不实以及假发票入账,少缴税款等问题;针对药价高、看病难问题,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对医药行业链条式检查,发现了药价形成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大量的调研材料,有的地区将专题材料报当地政府,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共交通行业存在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财务会计违规等问题;部分中小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白条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追缴财政资金9.72亿元,追缴税款4.49亿元,没收及罚款3417.38万元。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执业质量逐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同时,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薄弱,存在自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共对9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等行政处罚,其中对厦门呈祥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泉州丰泽泉信联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同时,对15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10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4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