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上海金鹏等14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中保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新疆汇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烟台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江苏物资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湛江市湛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长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烟台海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深圳财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天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洛阳金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公司符合期货经纪公司的标准,请持本批复到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国内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期货从业人员培训业务。在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