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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劳动局:

《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粤劳电[199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技工学校起源于艺徒培训,历来是按照职业技能标准,以技能培训为主,培养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实体,而非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历教育。

二、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没有任何改变。各级劳动部门要依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技工学校的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部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改革的精神,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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