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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技工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劳培字〔1994〕4号)的要求,经评估,现批准下列47所技工学校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

西安电力技工学校

宝鸡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宝鸡铁路司机学校

陕西省交通技工学校

0一二基地技工学校

陕西兴平化工技工学校

陕西省宝鸡市技工学校

甘肃省冶金技工学校

长庆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

宁夏电力技工学校

水电第四工程局技工学校

西宁电力技工学校

呼和浩特铁路司机学校

重庆机械技工学校

重庆五一技工学校

四川乐山市技工学校

四川省南充市技工学校

四川省机械技工学校

重庆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水电第五工程局技工学校

水电第七工程局技工学校

西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

西昌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东方汽轮机厂技工学校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川北技工学校

四川省地矿局技工学校

贵阳铁路司机学校

贵州航天技工学校

广东佛山邮电技工学校

广东江门市技工学校

广东肇庆市技工学校

大连电力技术学校

鞍山钢铁公司技工学校

辽宁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

安徽淮南动力技工学校

福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江苏盐城市技工学校

湖北化学矿山技工学校

湖南省电力技工学校

锦州铁路司机学校

天津市交通技工学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东风汽车公司技工学校

湖北襄樊市第一技工学校

湖北荆州地区第三技工学校

江苏省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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