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喀什、阿克苏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4)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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