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对国家高新区开展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技术创新,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利用中国工程院雄厚的智力资源,促进国家高新区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科学技术部和中国工程院经过研究,决定联合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对国家高新区及其企业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院士咨询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1)对高新区进行考察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高新区总体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咨询意见;(2)针对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举办院土论坛或院士专题报告会,研讨、介绍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情况;(3)选择高新区内若干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诊断、评估或合作开展研发。

为使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将根据自愿的原则,首批选择三至五个高新区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请你们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积极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院士咨询活动试点单位调查表》(见附件),我们将从提出申请的单位中选择首批试点高新区。试点申请和调查表请于1999年4月10日前分别报送科学技术部和中国工程院。

附件:申请院士咨询活动试点单位调查表

科学技术部中国工程院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申请院士咨询活动试点单位调查表

年月日

┌──────────────────────────────────┐

│高新区名称:│

├──────────────────────────────────┤

│是否同意作为试点?是口否口│

├──────────────────────────────────┤

│是否同意为咨询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是口否口│

││

├──────────────────────────────────┤

│请提供高新区情况简介(2000字以内,请另附稿纸)│

├──────────────────────────────────┤

│希望院士提供哪些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1.│

│2.│

│3.│

│4.│

││

││

││

││

├──────────────────────────────────┤

│签字(公章)│

││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