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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公司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香港设立健力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请示》(粤府函〔1992〕11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健力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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