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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缴纳车船税功能暂停使用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改造,我局微信申报缴纳车船税功能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使用,未通过保险机构或海事局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船税,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船税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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