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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等四项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等四项劳动和劳动安全强制性行业标准,业经审查、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其名称和代号是:
1.《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LD38―92
2.《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39―92
3.《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技术条件》LD40―92
4.《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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