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摘发省政府黑政发[1997]61号文件有关涉税条款的通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促进全省文化事业民展的通知》黑政发[1997]61号中有关涉税条款摘发给你们,请认真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促进全省文化事业民展税条款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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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实行财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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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文化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和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免征上述三项税费其所得额全部用于补充单位正常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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