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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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