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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最近决定:要设立各级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对退休费用统一工作,包括人、钱、事,进行统一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政府主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同志或劳动人事部门牵头,工会、计委、经委、财政、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派人参加组成,也应吸收退休职工代表参与,实行民主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部门,要定期报告工作。

请你们按照以上决定精神,结合具体情况,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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