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哪些能抵扣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同时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贵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情况,则可以抵扣; 由于固定资产的门类和国标代码的分类详细繁多,您可跟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对应的门类和代码信息。(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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