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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查,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2011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1.ECP35010511016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

2.ECP65010111017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

3.ECP41010211018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3日

4.ECP11011511019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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