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对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需重新修订后发布的文件,有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后报市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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