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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4号),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公告工作,制定《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依据本办法,及时将本地区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你单位审核意见(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67/68205579(带传真)

邮箱:yclsjcc@miit.gov.cn

附件:1.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pdf

2.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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