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有关情况的通知
部各司局、部属各单位:
为做好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提供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有关情况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统计表格相关要求(报表及填报要求附后),认真填写各项数据,并在8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反馈我们。
联系人:刘玲轩;电话:68208339
二○○九年八月三日
← 上一篇
齐齐哈尔市反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下一篇 →
重庆市人民警察巡警执勤规定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