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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第六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申报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缺项(见附件),现将申报材料退回,请备齐有关材料后重新行文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第六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形式审查资料退回汇总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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