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市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等二十九项规章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等二十九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5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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