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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


《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于2008年12月9日经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市 长:黄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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