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部属高校安全生产现场督查暨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

部属高校: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会明电〔2010〕1号)要求,我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10]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为指导部属高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两所高校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启动部属高校安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部属高校安全评估工作研讨会,研讨、确定评估办法;进行现场督查暨安全评估部署。

(一)时间:5月17日下午14:00-17:30

(二)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人员:部属高校安全生产评估专家组(见附件一)

二、现场督查暨安全评估主要内容

(一)高校自查情况检查。主要包括:自查组织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

(二)现场督查暨安全评估。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密集场所消防、电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实验室、库房的安全设施及危险品管理状况;重大危险源的现状与监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等情况。

(三)总结反馈意见。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8日8:30-17: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5月19日8:30-17:30,北京理工大学。

(三)京外部属高校安全评估时间另行安排。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高校按照附件一通知本校专家组成员参加现场督查暨安全评估工作。

(二)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训中心。

(三)联系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设备管理处,刘桂艳,010-82317866,13521261811。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张远刚,010-68205383。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