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1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
下一篇 →
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