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司法部审核,准予以下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名单如下:
1.美国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KER&DANIELS’BEIJINGREPRESENTATIVEOFFICE(USA)
首席代表:乔凯默(JosephWoodmanKimme11,Ⅱ)
2.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BEITENBURKHARDTSHANGHAIREPRESENTATIVEOFFICE(GERMANY)
首席代表:约根・布克哈特(JürgenBurkhar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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