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天津市奶牛育种站等4个单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经考核和质量检测,天津市奶牛育种站等4个单位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见附件),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0301)
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生产经营范围有效期
(2003)001527天津市奶牛育种站荷斯坦牛冷冻精液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28延边家畜繁育改良工作总站延边黄牛、夏洛来、利木赞牛冷冻精液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29许昌市家畜改良站夏洛来、比利时兰牛冷冻精液2003.08.01--2006.07.31
(2003)001530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种公牛站利木赞、夏洛来、西门塔尔、安格斯、尼里/拉菲水牛、摩拉水牛冷冻精液2003.08.01-20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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