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
← 上一篇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
下一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