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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等201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证书等情形,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注销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等201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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