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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辅酶Q10》

     2.《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

     3.《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螺旋藻》

     4.《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鱼油》

     5.《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褪黑素》

市场监管总局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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