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批准统一各地方协会理事会任期的建议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经四届四次理事会审议和表决,批准《关于统一各地方协会理事会任期的建议案》。建议案提出:各地方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不一,为了与中税协工作协调一致,建议各地方协会参照中税协的做法,每四年换届一次。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