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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3年度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注册税务师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的规定,以下注册税务师经过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有关程序,考核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经会长办公会审议,认定为2013年度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注册税务师。

现将特级注册税务师(附件一)、一级注册税务师(附件二)、二级注册税务师(附件三)和三级注册税务师(附件四)名单予以公告。

特级注册税务师名单

一级注册税务师名单

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

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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