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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1年度会员年检数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精确统计2011年度各地年检数据,全面掌握年检信息,深入了解团体会员及个人执业会员受惩戒情况,请各地税协于2013年3月29日前核实并上报2011年度年检数据和信息明细(附表1和附表2)。附件内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目。

同时,对于即将上报的2012年度年检信息,也请据此附件认真填列上报。2012年度年检信息上报日期继续执行《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员年检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02号)。

请各地税协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上报信息寄至中税协监管部,并将电子版发到中税协监管部邮箱(jgb@cctaa.cn)。需填列附表请到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行业监管-监管动态下载。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10)6841374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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