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调整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中税协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五届理事、常务理事通讯审议表决,批准调整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中税协法定代表人。

一、调整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

批准增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现司长饶立新、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易凯、福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李国瑛为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张树学、孙云志、张金水不再担任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杨良忠、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赵振诚、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赵喜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丁明强、云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蔡杰为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雁为五届理事,张学仁不再担任五届理事。

二、调整中税协法定代表人

批准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担任中税协法定代表人,许善达不再担任中税协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