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信息反映第四期(总第一一五期)
广东省召开注册税务师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4日至15日召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李永贵应邀出席大会并讲话。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参加会议,并代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及广东省国、地税局祝贺并讲话。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楚潮到会讲话。广东省民政厅代表到会祝贺。
中税协发了贺信,香港和澳门税务学会也分别派代表到会祝贺。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共计350名,到会代表254名,规模之大是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目前全省270多个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近万人,执业注册税务师2400多人,占全省注册税务师5155人的47%。
经过参加会议代表充分讨论,民主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理事149名,比上届增加31名,主要为事务所执业人员。149名理事的构成情况是:协会领导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2名,占4%;行业执业人员80名,占54%;地市级行政监管职能部门43名,占29%;专家学者16名,占11%;协会职能部门工作人员4名,占2%。经过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29名,一致推选陈胜生为新一届协会会长,高峰为秘书长。新一届理事会聘请吴荣芳为荣誉会长,另外还聘请了荣誉理士。
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对广东税协的工作十分重视,在对新一届协会领导成员的工作和今后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寄予了厚望。
会议结束后,中税协领导李永贵与广东省税协领导陈胜生、高峰等专门召开座谈会,就注税行业执业的业务准则、工作底稿的具体操作等问题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座谈中反映了如下几个问题:
1.关于贯彻总局“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纳税申报涉税鉴证业务准则”问题。总局国税发[2007]9、10号文的下发执行后,尚须对这两类鉴证业务提供技术操作指引,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并进行业务培训,相应明确会计报表真实性的确认和法律责任,以及解决全国普遍存在的税务师事务所异地执业的地域管理限制等,希望总局尽快明确。
2.关于增强涉税鉴证业务的刚性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中介涉税鉴证业务正逐步确立和开展,部门规章陆续出台,为涉税中介服务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但要强化涉税鉴证业务的刚性。因为这样业务尚不是法定业务,有关文件中仅用“可以”的提法,形成有义务无权力;外资企业也应明确可做此类业务。建议对《征管法》实施细则尽快加以修订。
3.关于涉税鉴证业务的拓展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指示精神,税务中介服务业务中的涉税鉴证业务须进一步拓展。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企业纳税评估、股权转让(空白领域)、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资产转让及重组并购鉴证等。
4.关于行业自律建设问题。我国注税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把行业业务做精、做大、做强是行业发展目标之一。在行业内部,须在制度及机制上加快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步伐。一是要通过事务所自身努力,加强事务所的内控制度和机制建设,防止执业风险。二是中税协应当通过调研,指导地方税协及事务所共同完成与“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课题研究和自律体系建设。拟定事务所的等级评定、诚信奖惩、风险防范、权益保护等方面规范可行的、科学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技术标准,促进事务所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注税行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注税行业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能作用。
5.行业信息共享问题。为了适应注税行业执业不断拓展的形势要求,在信息社会条件下,须加快注税行业信息共享步伐。中税协应当与总局管理中心协调,提出行业信息共享规划和需求方案,尽快构建注税行业全国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地方税协、省管理中心与中税协、总局管理中心全国联网,促进全行业信息共享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对有用信息的需求。
中税协领导对座谈会中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拟准备在听取其它地方协会的意见后,结合落实中税协2007年的工作要点,进一步研究,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