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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中税协决定召开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9年1月13日—14日在广州市召开,1月12日报到,会期2天。中税协会长、副会长、轮值副会长、副秘书长于1月11日报到,12日下午14:30参加四届三次会长办公会。

地点:东莞富盈酒店(广东省东莞市广深高速东莞东出口)

二、参会人员

1、中税协常务理事;

2、未任中税协常务理事的地方税协会长;

3、中税协副秘书长。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并审议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听取中税协关于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

4、审议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草案)和建议人选名单。

5、审议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6、讨论中税协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

7、讨论中税协2009年工作要点。

四、会议联系

1、中税协办公室

张曼红:(010)63564658(传真)

李建成:(010)63544030(传真)

2、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王虹:(020)37630917(传真)13802526900

谢翀:(020)3763085113710820310

五、有关要求

1、地方税协接通知后要及时告知本地区参会人员,并将参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年龄)于1月6日16:30前报中税协办公室和广东省税协秘书处,以便于会议接待安排。

2、需要接机(站)人员,请于2009年1月9日17:00前将所乘航班、车次告知广东省税协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接站。

3、会议正值春运期间,广州、深圳的火车票飞机票都十分紧张,请所有参会者务必提前自行订好返程票。

4、请参会人员提前阅读中税协《关于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并酝酿修改意见。

5、参会人员一律不带家属。

附:会议日程安排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税协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日程安排

时间主要内容主持

1月12日全天会议代表报到会务组

1月13日上午9:00—12:00大会:

1、广东省国地税局领导致辞。

2、听取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同志关于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3、听取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同志关于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听取副会长范巍同志关于中税协专门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

5、听取副秘书长李树名同志关于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说明。许善达

1月13日下午

3:00—6:00分组讨论:

1、审议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审议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及人选名单各组

召集人

1月14日上午

8:30—12:00分组讨论:

1、审议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2、讨论中税协2009年工作要点

3、讨论中税协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各组

召集人

1月14日下午

2:00-4:00召集人汇报会许善达

1月14日下午

4:30-6:00大会:

1、通过中税协2008年暨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2、通过中税协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通过中税协专门委员会规则及人选名单

4、通过中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方案

5、许会长讲话范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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