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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信息反映十四(总第一五三期)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二次会长专题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

2008年10月9日全天

2008年10月14日全天

会议地点:230会议室

参会人员:许善达范巍刘太明陆炜王文彦王裕康

孙泽李树名赵申年

(权芳楼因事请假)

列席人员:赵怀坦姜恩富李建成王岩佟钧李頔

会议主持:许善达

会议记录:李建成

一、讨论各专门委员会规则

(一)关于规则的文字表述

1、公用条款的文字表述,由王裕康同志统一拿出标准稿。

2、专用条款的文字表述,由各起草人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具体讨论修改意见,略)

(二)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

1、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冠名为×××专业组。

2、各地方协会会长原则上都作安排,超龄会长、面临换届的会长及未成立协会的省(区)暂行空缺,待补。

3、地方协会秘书长安排一半,任期2年,下个任期安排另一半担任。

4、每个省市(区)至少要有一名所长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不含轮值副会长。为方便工作,北京市多安排一些所长。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广东营业规模前5名的省市各安排2名所长。

5、各省国地税局离退休一把手,65岁以下未在其他“两会”担任职务的,均安排。

6、在职领导参加专门委员会,主要根据工作需要。

二、关于上海AOTCA会议筹备情况(10月9日研究)

赵申年同志汇报

(一)前一段时间筹备工作情况。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三)需要确定事项

议定情况如下:

1、国内参会人员:上海60个名额,江苏20名,浙江10名,其他省市不派人参加。

2、中税协参会人员:会长(含轮值副会长)14人,副秘书长6人,工作人员6人,共26人。

3、新闻媒体:由中税网负责联系。

4、给顾问发邀请函,明确要回执,过时不候。

三、王文彦副秘书长通报河北金税桥税务师事务所上诉衡水地税局事件及跟踪了解的有关情况。

四、刘太明秘书长通报到总局有关司局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二届“注税杯”知识大赛、租赁办公场所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情况。

五、关于大企业管理司、北京市国税局、中税协联合主办“2008年秋季雁栖税收论坛”事,10月24日在北京举行,北京市(10名)、河北省(4名)、天津市(4名)、山西省(2名)共选派20名所长参加。天津张连明作有关“税务审计”专题发言。

六、许会长提出的几条要求

1、对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总局正司局长(11名),给总局领导写一报告,请示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办理。

2、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副司长及以下人员,给董总写一报告。由办公室办理。

3、专门委员会建议人选,要征求本人意见。给各地方协会发函,由地方协会负责联系,征求意见,并回复中税协。

总局副司长及以下人员和各地的征求意见函,由李树名同志负责。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税协起草一个代拟稿,争取让肖局长批示。办公室负责起草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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