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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四类出口企业的公示名单(第一批)

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以下2019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的企业进行公示,如以下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第十七税务所(桂平路410号2楼)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

附件:2019年度四类出口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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