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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 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9〕1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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