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列名的中国产物品申报?
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受理申报人的退(免)税申报资料,并进行如下初审:
(1)对申报人的原始退税凭证的合法性及汇总表与申报的报表、单证、纸质张数等进行初审,审核其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报的单证是否符合规定。
(2)将申报人正式申报的数据与原始退税凭证进行人工对审。 对审中存在的一般问题,经企业签章认可,可直接对数据进行更正。 对审发现问题较多的,须退还出口企业,要求其重新申报。
经初步审核,提供的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制发《退免税资料接单登记回执》交申报人,同时将相关资料转出口退税业务岗。 提供的申报资料不准确、纸质凭证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接受该笔退(免)税申报,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需补正的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退还申报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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