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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管理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与综合绩效评价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央管理的各企业: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二00二年第32号令)和《关于印发〈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外经贸合发[2002]523号)已下发。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将于2003年正式全面开展。

为使联合年检、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对中央管理的各企业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现就培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中央管理的各企业负责境外投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一名。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北郊小汤山九华山庄

三、培训时间:2003年1月13-14日两天时间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楼前集合,统一乘坐会议客车赴九华山庄报到。

五、培训内容

(一)宣讲联合年检和绩效评价工作对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境外投资监管及促进境外投资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讲解联合年检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间安排和结果处理等。

(三)发布“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系统”软件,并讲解软件使用说明。

(四)讲解联合年检中涉及外汇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以上内容将由合作司、外汇局资本司、清华大学、用友软件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主讲)

六、此次培训的有关费用及参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将由我部承担,参训人员往返旅费由派人单位自理。1月14日午餐后培训结束。全体人员统一乘车返城,在原集合地点解散。

七、中央管理的各企业应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并请于12月31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回执按以下格式分别传真我部(合作司)和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八、联系方式:外经贸部合作司境外处:黄祥华、李健;电话:010-65197482;传真:010-65197481

研究院:黄小争、张颖;电话010-64268179/64276147 传真:

010-64239168/64268342

九华山庄联系电话:010-61782288 传真:010-61782242

特此通知

外经贸部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

参加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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