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业务如何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
“七、服务业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代销货物的行为属于代理业务,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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